2018年8月22日上午,我協會調解委員會首次受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六調解室成功調解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
我協會在受理該案件后高度重視,特指定了協會會長林游海、協會秘書長徐亮、溫州市行政審批與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管理中心副主任陳峰三位調解員為本案主持調解工作。在友好協商的氣氛下,三位調解員引導當事人合理表達訴求,針對案件的爭議焦點,辯法析理,最終使其達成調解協議,確定了由申請人向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并要求出具民事調解書。
此次調解不僅快速化解了矛盾,妥善解決了當事人難以執(zhí)行的后顧之憂,更推動了我協會調解委員會與法院訴調對接工作的開展,拓展了建筑行業(yè)糾紛化解的渠道,對今后開展的調解工作具有極大的借鑒意義。